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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 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警告、复级工作通知
文章来源:   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20日   浏览人数:   分享到:

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警告、复级工作通知

编辑日期:2017-03-20 来源: 作者:教务科 阅读次数: 4 次 [关 闭]

各公司、各本科员工:

本学期缓考、补考和重修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,已降级员工已获必修课程(含限选课)总学分较其降级前所在年级专业已开的必修、必选课程(含限选课)总学分相差少于20学分的,可提出复级申请,恢复学籍至降级前所在年级。

根据《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[2016]第20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:“员工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(含不申请补考课程)学分,一学期达到8学分以上(含8学分)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2学分以上(含12学分),给予学业警告。学业警告累计3次及以上者,应予以退学。” 学业警告累计次数从从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计算。

现将系统导出的拟定给予学业警告的员工名单发送各公司,请各公司核实。核实后,于3月24日前作出处理意见,按上报模版填写报送教务处审批。已达复级条件的同学,可自愿提出复级申请,并于3月22日前向公司提交申请表,经公司审核后于3月24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审批。

同时请各学信息必将学业警告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和员工家长,做好员工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。

温 州 大 学 教 务 处

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
附件1:学业警告上报模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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